转让出资协议( 五 )


本协议经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
十、违约责任
10.1 本协议生效后 , 除本协议第八条之情形外 , 任何一方出现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 , 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 必须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出资额转让总金额的4%的违约金 。
10.2 如果受让方逾期十个工作日仍不支付转让款项 , 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 受让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 向转让方支付相当于出资额转让总金额的4%的违约金 。
十一、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国现行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
11.2 本协议下发生的任何纠纷 , 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如协商不成 , 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
十二、补充、修改和转让
12.1 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必须经双方作成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
12.2 本协议双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
十三、税收和费用
双方应各自承担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产生的应由其缴纳和支付的税收和费用 。
十四、附则
14.1 本协议中使用的标题仅用作对内容的提示而不作为对条款的解释 。
14.2 双方同意本协议替代所有原先双方的口头承诺而成为一份完整反映双方共识的协议 。
14.3 本协议一式份 , 双方各执份 , 同样有效 , 其余供审批之用 。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受让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转让出资协议】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