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合同怎么写?( 五 )


第二条 托运货物
1.本合同约定的托运货物为液化天然气 , 英文简称“LNG” 。
2.托运方交承运方运输的液化天然气 , 应符合中国国家GB17820-1999Ⅱ类天然气气质标准 。
第三条 运输区间和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运输区间为:托运方指定符合安全运营条件的气源地和客户之间的运输线路 。
2.运输方式:承运方以公路运输的方式为托运方运送液化天然气 。
第四条 运输计划
1.运力数量
1.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承运方负责督促挂车生产商挂车的.生产进度 , 第一批不少于20台完整运力最晚于20xx年10月30日全部投入运营;
1.2 第二批车辆30台完整运力最晚于20xx年11月30日投入运营;
1.3 合同期内 , 托运方为承运方提供运输任务量应保证承运方单车年平均运营重驶里程≥90000公里(由于承运方原因无法达到该标准的情况除外) 。
2.运输计划:车辆开始运营之后 , 承运方调度人员每天上午11:00之前 , 将未来48小时之内可用车辆上报至托运方调度中心 , 托运方调度中心根据承运方上报可用车辆信息将具体运输计划提前24小时通知给承运方调度人员(首批运输计划应至少提前48小时通知) 。
3.运输计划传送方式以书面方式为主 , 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电话、网络、电子平台或其它信息化系统 。
4.日常联系:双方应各自设立有人24小时值班的生产调度管理机构 , 具体负责协调确定月承运量和监控协调月承运量的执行 。双方应在运输起始日开始的十(10)日前将各自设立的生产调度管理机构名称、负责人、正常联系电话、应急联系电话等书面通知对方 。
第五条 运输价格
1.根据双方约定,基础运输价格为0.75元/吨/公里 。
2.如遇国家行政政策调整、燃油价格变动 , 如柴油价格上调300元/吨 , 吨公里上调0.01元 , 如柴油下调300元/吨 , 吨公里下调0.01元 , 柴油价格调整幅度低于300元时不予调价(300元/吨为一个调价基数 , 以合同签约时为油价基准日)
第六条 交付和计量
1.承运方运输的液化天然气的交付地点为:按托运方运输计划中指定的接收站 。
2.液化天然气采用汽车衡称重计量方式 , 如卸车量与承运方在液化天然气工厂的装车量的计量差在正负200公斤(含200公斤)范围内时 , 以装车量为结算依据 。
2.1 当卸车量小于装车量偏差超出负200公斤时 , 由承运方向托运方依据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价格正常收取运输费 , 结算量=装车量-200公斤 , 同时按照托运方当天销售给送达门站的到岸价格由托运方向承运方收取超出200公斤部分气量的气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