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基买卖合同( 四 )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擅自违约或者终止本合同,使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的,违约方除承担已经产生的全部建设直接费用、其它间接隐形开支外,还要按对方已付
资金数额支付双倍的违约赔偿金 。
五、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
备注:
六、本合同一式叁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希共同遵守 。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见证人签章:
2011年7月

农村地基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东雷堡村村东 东邻郑檩 南邻曹宝银 西邻曹二虎 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给乙方 。
二、双方议定的上述宅基地及房屋成交总价为人民币 元 。
三、甲方陈述: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及房屋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四、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好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甲方接到请求后应向乙方返还所有已收房款 。
五、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处置权、以及因国家动拆迁安置政策带来的所有权益均与甲方无关 。
六、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等其他证件未能办理前,以本合同为准 。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地基买卖合同


甲方:三洞乡下街村下街组
村民身份证号码:
乙方:三洞乡板南村 组
村民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三洞乡206省道旁的一宗转让给乙方,具体事宜如下;
一、界限:
正面靠 ;左面靠 ; 右面靠 ;后面靠。
二、价格:双方议定价格为总地价元(¥: ),在十日内付清 。
三、双方责任:1、乙方超出规定时间未付清,每天乙方另支付甲方余款的百分之五的滞纳金; 2、甲方保证该地基合法,无争议,可转让 。甲方有义务在乙方办理相关用地建房手续中提供必要材料;如果宗地发生纠纷,(如在建房途中出现政府及其他人干涉的`)由甲方协调解决处理;如不能协调解决,造成乙方不能建房的,甲方必须退还乙方所有地款,并另付地价壹倍违约金;乙方已经投入的建设资金损失,由甲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