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柯桥中小学招生条件怎么写?

绍兴柯桥中小学招生条件
中学(middle school),分为初级中学与高级中学,属于中等教育的范畴 。初级中学一般是指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高级中学是指高中非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学 。另外,清末称中国传统的学术也叫“中学”(区别于“西学”) 。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绍兴柯桥中小学招生条件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招生对象及类别
小学新生为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未就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为2021年受完6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共分四类 。
第一类:入学对象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或入学对象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且入学对象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
第二类:入学对象有本学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类别 。
第三类:入学对象为非学区户籍,但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 。
第四类:符合柯桥区规定的入学条件取得镇(街)内学校入学资格的'(含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二、招生工作原则
1.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根据在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学校招生实际,科学、合理划定学区 。学区内的义务教育招生对象,必须100%入学 。
2.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 。当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录取 。
3.免试入学的原则 。小学招收新生不进行任何测试,小学升初中不进行升学考试 。
4.阳光招生的原则 。建立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各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学区范围、录取结果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三、招生录取办法
1.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招生计划依次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类新生 。
2.学校严格按办学规模规范制订招生计划,当同一类别的学生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时,由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排序规则和方法并报区教体局批准后实施 。上述第一、二类对象按户籍登记时间排序,第三类对象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时间排序,时间早者优先 。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进行有序分流 。该学校未能录取的新生原则上在教育集团内其他校区优先安排入学,也可以申请到有剩余学额的其他学校就读 。若申请学生数未超过学校剩余学额的,则全部录取;若超过学校剩余学额的,由教育党委(总支)统筹安排入学,或回原籍学校就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