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危害的五个方面,火灾会带来什么危害( 五 )


白色殿堂把命丧
1994年9月18日8时许,大连市一医院的高压氧舱发生火灾,致11名病人烧死;同年8月26日,山东省烟台市又一高压氧舱发生火灾 , 致7人死亡;1998年8月26日,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生火灾,致14人死亡,14人受伤;2000年10月26日上午9时42分,北京协和医院北配楼地下一层因工人违章电焊而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 。
医院 , 本应是病人的庇护所,承担着救死扶伤的职责 。白色是宁静安详的象征 , 启动着生命的航程 。多少人带着期盼的目光,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住进这白衣天使的殿堂 。但他们中有的人却十分不幸,在忍受病魔无情折磨的时候,却又进了火的炼狱 , 成为火魔肆虐后的冤魂 。火魔的光顾比病魔的纠缠更可怕!当脆弱的生命之舟驶进停泊生命港湾的时候,他们能坚强地与病魔抗争着,却不堪抵御火魔疯狂的扼杀 。
“弱者”安全当重视
消防“弱者”,需要社会更多的关爱和呵护 。怎样才能更好地保护他们 , 使他们免遭无情火魔的涂炭呢?
第一,全社会要为弱势群体提供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生存环境 。幼儿园、医院、学校和劳动密集型厂房是老人、妇女、儿童集中的场所 。这些场所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提高建筑的耐火等级,按要求设施防火分区,配置完善的消防基础设施,时刻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道 。要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的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存在的火灾隐患,周密考虑和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
第二,要加强对老人、妇女、儿童及病患者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因为他们在社会群体中要么身残体弱,要么心理脆弱 , 他们在许多突发性的火灾事故中往往因应付失当或举止失措,而成为火灾的直接受害者 。有的甚至因不懂如何防火而助火为虐 , 成为一些火灾事故的肇事者 。因此,全社会应加强对他们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处理突发火灾事故的能力,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 。家庭、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等单位应主动承担起消防宣传的职责,加强对他们的消防宣传教育,使他们了解火灾的危害性 , 掌握必备的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常用灭火技能,从心理上、意识上和行动上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抵御火灾的防线 。
第三,家庭和有关单位应主动承担起消防安全责任 。帮助弱者,保护弱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家庭是社会的一个天然的基层细胞,人类美好的生活在这里实现,人类胜利的力量在这里滋长” 。所以家庭应首先主动承担起对他们的消防安全监护,对家庭中的儿童、老人、病人应加强照顾,勤于护理,对可能危及他们生命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排除,不要让他们接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从事具有一定火灾危险性的作业,为他们提供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有的家庭中的老人和小孩主动承担起炊火烧饭的家务,但素不知这易导致家庭火灾事故的发生;还有的家庭子女远隔异地,疏于照顾老人 。老人孤单寂寞,又行动不便,一旦招惹火灾极易成火灾的殉难者 。有的父母疏于照看儿童,在外出时将他们锁在室内 , 一旦发生火灾难以逃生 。医院、幼儿园、学校等单位应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条件,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单位、场所应主动承担起相应的消防安全监护职责,加强照看和管理教育,及时消除火源,确保消防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