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加工承包合同( 四 )


10、乙方承包加工费结算为2个月,乙方工人工次资由甲方代发,工人由乙方直接管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
11、如乙方达不到甲方质量要求,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后45天内支付乙方所有加工费 。
12、如因树脂引起的需要下机过水的,扣过水费0.80元/条 。
13、乙方人员必须从甲方公司管理规定;乙方不得在外承包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工种,否则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乙方加工费没收 。
14、点次品的该工艺次品按第3条承担,不点次品的客户按金额的3%扣除 。
15、乙方工人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
16、以上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共同遵守执行,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
乙方签名: 甲方签名:
年 月 日

产品加工承包合同


产品加工承包合同书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研究决定,特拟定以下生产承包合同,具体事项如下:
一、承包方式:实行加工费金额承包方式,本加工费中包含以下内容:
1、乙方职员工工资;(含车间各级管理、产线PE等职员工工资)
2、乙方生产产品所需求的附料;
3、乙方生产、生活中使用的水、电费用;
4、乙方生产、生活所需租用的厂房,宿舍租金费用;
5、乙方生产所需的设备、工具、仪器的维护保养费用(喷码机除外,由甲方负责维修保养);
6、乙方人员的伙食费用;
7、适当的盈利;
二、产品加工费结算方式:
甲方以甲乙双方鉴定的产品加工单价乘以乙方当月成品入仓数量,再减去乙方当月须付给甲方的伙食、水、电及其它甲乙双方商定的一些费用;(已入库的合格产品因时间达6个月需返听的,由甲方核定工时费用)
三、产品加工费结算时间:
每月的5号前结算出上月的产品加工费,预留盈利30%到甲方,最高累计不超过10万(合同期满后一次性付清给乙方),扣除当月工资及其它费用后的余额(在甲方规定工资发放日发放工资完毕),一个星期内付清给乙方,甲方不得拖欠乙方的产品加工费 。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1、甲方按生产排期提前3天提供五金、塑胶、电子、包材等配套物料给乙方生产;
1.
2、甲方负责生产前3天提供产品样机《扦机样机、成品样机、包装样板》及相关资料《外观图、合同书、BOM、线路图、作业指导书、发料清单、测试工装治具、装配工装治具等》;
1.
3、甲方提供现有生产设备、工具、仪器、流水线、工具给乙方使用《见盘点清册》,不收租金,合同期满后归还给甲方;
1.
4、甲方免费提供娱乐休闲场所球场、溜冰场、卡拉OK厅(经厂长批准后免费使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