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加工承包合同( 五 )


1.
5、厂外所有行政事务由甲方负责;
1.
6、乙方后续生产所需增加的易耗品由乙方申请,经董事长或资材总监批准后,由采购部统一购买,费用由乙方负责,合同期满后所有权归属甲方;
1.
7、甲方按机型提供士啤机料:ABS塑胶原料按2%、475塑胶原料按3%、电镀料按2%、普通电子料/线材料按5‰,跟套单一起发放给生产线(贵重物料:火牛、IC、机芯除外),具体见附件;
1.
8、来料不良由品质部确认后再退料更换好料;
1.
9、各产品物料由乙方物料员当面清点签收,发现来料有短装,经甲方货仓部确认后,由甲方负责按短装比率补齐给乙方 。
1.
10、产品认证、体系认证费用由甲方负责;
1.
11、成品由甲方QC3位全检后包装,再由QA抽检合格后由乙方负责运送到甲方的指定仓库,仓管当面清点交接 。(以《成品入仓单》为准);
1.
12、

产品加工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顺德市镇泡沫加工厂
甲方代表:
乙方(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互相协商,甲方将顺德市镇泡沫加工厂承包给乙方经营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签定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
甲方将权属于甲方的
泡沫加工厂承包给乙方自产自销经营 。承包期内,一切经营资金由乙方自筹;一切开支包括厂房租金、水、电费、税收费、卫生管理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概不负责 。
二、承包期限
合同承包期限为一年,从20xx年8月日起至20xx年8月日止 。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愿意,可继续签订承包合同 。
三、承包费用
承包费用为1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年 。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缴交承包款8300元,尾数在最后一个月结清;第一次缴交承包款时间为20xx年9月5日前 。如乙方逾期未缴交承包款,每日按拖欠总额的1收取滞纳金;超过20日未缴交承包款,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
四、安全责任
乙方应为工厂员工购买工伤保险 。合同期内,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
五、违约责任
乙方在合同签定后向甲方交纳30000元保证金 。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30000元 。
六、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签字后,此合同不受市场行情等任何因素影响,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包括乙方中途退场等),则按违约处理 。
2、甲方将原购买的其他厂的废泡沫(包括蚬华、福星、等)移交给乙方购买,但乙方不得自行与厂家重新洽谈价格或签订合同,如有价格等因素变动,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前去与厂家处理解决,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