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股份转让协议书( 二 )


??7.甲方接受并配合乙方对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
??8.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前 , 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协议所有条款 , 并准确理解其含义 , 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免责条款 , 并愿意受所有条款之约束 。
??甲方保证上述声明的准确性 , 并承诺承担因违背上述声明给自己及他人造成的损失 。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 , 具有相应的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 。
??2.乙方具有相应的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 , 能够为甲方进行股份转让业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方式为准 。
??4.乙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 并愿意受本协议所有条款的约束 。
??乙方保证上述声明的准确性 , 并承诺承担因违背上述声明给自己及他人造成的损失 。
??第二章 开户
第三条 甲方进行股份转让公司的股份转让 , 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及有关补充通知的规定 , 开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以下简称“股份转让账户”) 。乙方审核甲方开户申请资料合格后 , 为投资者开立股份转让账户 。
第四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办股份转让 , 应按照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 由乙方为其开设保证金账户;甲方确保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由于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
第五条 若甲方为境内法人投资者 , 开设保证金账户时需要提交:
??1.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 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股份转让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预留印鉴 。
第六条 若甲方为境外法人投资者 , 开设保证金账户时需提交:境外注册商业登记书及复印件 , 董事证明文件(须为律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 机构授权委托书(须盖章签名)及复印件 , 授权委托人(董事)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 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 股份转让账户卡 。
第七条 甲方股份转让的结算资金必须存入其相应保证金账户 。
第八条 甲方办理开户手续时 , 必须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 , 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是甲方在乙方预留的重要印鉴 , 甲方对此负有保密责任 。甲方认为必要时可在乙方营业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乙方柜台或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如电话自助委托、自助终端委托)修改交易密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