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股份转让协议书( 五 )


??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终止授权 , 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 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 , 原授权委托书仍然有效 。
??第八章 免责条款
第三十七条 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 。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
第三十八条 甲方如果遗失股份转让账户卡、身份证明、存折等证件 , 应立即向乙方及其他相关机构挂失 。由于甲方未及时挂失而导致其遭受损失的 , 由甲方自行承担 , 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第三十九条 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 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 , 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
第四十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 , 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第四十一条 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 ,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 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第四十二条 当发生本协议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时 , 乙方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甲方的损失进一步扩大 。
第四十三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 , 仅作为投资参考 , 甲方应自行承担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 。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有关费用标准如发生变动 , 甲方同意乙方按新的规定执行 。
??乙方依法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 , 可按双方约定标准向甲方收取合理服务费用 。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书签署后 , 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 , 本协议书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行失效 , 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 。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
第四十六条 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规定发生变更 , 需要修改或增补本协议 , 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 。若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 , 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
第四十七条 当双方出现争议时 , 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