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抵押合同怎么写?

民间借贷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
抵押人(甲方):身份证号:住址:家庭固话:工作单位:职业及职务:单位电话:手机:借款人(乙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工作单位:职业及职务:单位电话:手机:抵押权人(甲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工作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抵押人、抵押权人、借款人三方现就抵押人为借款人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等事宜 , 经协商一致 , 签订本合同 。
第一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合同
抵押人担保的主债权合同为借款人与抵押权人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的《民间借款协议》 。
第二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
抵押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抵押权人处办理的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提供担保 。
第三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期限
借款人的借款期限为个月(大写) , 预计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 。
第二章 抵押物
第四条 抵押物内容
(一)抵押物为房产时的状况为:
1、路区号楼单元室 。
2、房屋用途:
3、建筑面积:
4、房屋价值人民币(大写):
5、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6、备注:
(二)其他抵押物状况:
第五条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人应偿还给抵押权人的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担保物保管费、实现债权及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查询费、登记费、公证费、保险费、提存费、过户手续费、税费等) 。
第六条 抵押权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人所享有的抵押权与本合同第五条所示的“抵押担保范围”的债权同时存在 。
第七条 抵押物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 , 抵押人应按抵押权人的要求进行抵押登记 , 抵押登记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抵押人在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 , 必须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交抵押权人执管 。
第八条 抵押物的相关情况
在本合同签订前 , 已经设定租赁关系的 , 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租赁的事实告知抵押权人 , 本合同签订时抵押人应当将抵押物已经抵押的事实告知承租人 。
抵押人承诺 , 在抵押登记前 , 该抵押物不存在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或地役权登记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
第九条 抵押物的占有和保管
抵押期间 , 由抵押人妥善保管抵押物 。抵押物发生毁损或贬值的 , 抵押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 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物毁损或贬值后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和抵押人重新提供(增加)符合抵押权人要求的抵押物 , 以弥补原抵押物价值的不足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