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 五 )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 %首付房款存入甲方在银川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并由银行冻结,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待丙方为乙方办理完公积金贷款后一次性将剩余房款(购房定金冲抵购房款)付清给甲方 。
第七条 房屋交付:
1、甲方在收到全部购房款当日将房屋进行交付 。
2、甲、乙、丙三方共同参与房屋的交付 。甲方按合同约定移交房屋及附属设施、装修状况完好,甲、乙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丙方见证签字 。
3、甲乙双方同意:如房屋推迟移交时,甲方应向丙方支付房屋设施及各项费用押金人民币 元整,待三方办结房屋移交手续后由丙方给甲方全额退还押金 。
第八条 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
2、承诺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且该房屋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产无异议 。
3、乙方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配合银行或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与乙方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相关的资料,并签署相关文件 。
4、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移交房屋及附属设施、装修 。
5、在房屋交付前,结清水、电、气、供暖、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垃圾清运费等各项费用,并提供上述费用交结的单据原件 。
6、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各项费用 。
7、及时提供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 。
(二)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购房款 。
2、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各项费用 。
3、提供房屋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 。
4、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按时向丙方和银行提供申请贷款所需材料 。
(三)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高效、及时向甲、乙方提供优质服务 。
2、见证、监督甲、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执行 。
3、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予以协调;协调无效时,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
4、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严格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返悔的,应及时通知甲、丙两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以充抵乙方违约金;甲方中途返悔的,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并在悔约之日起三日内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给乙方以充抵甲方违约金 。- 5 -
2、甲、乙双方将所得违约金的 %付给丙方作为服务佣金,同时违约方还应向丙方支付双倍的中介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