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 六 )


3、甲方未履行房屋权属状况的告知义务而导致乙方发生重大误解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
4、乙方未按时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未按时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总购房款 %的违约金 。逾期三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5、甲、乙双方或一方未按时给付丙方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中介服务费的 %加付给丙方违约金 。
6、因甲、乙双方其中一方的原因逾期未申请办理房屋交易产权过户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总房款 %的违约金;因丙方原因逾期未申请的,每逾期一日由丙方按中介服务费的 %分别付给甲、乙双方 。
第十条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乙方,丙方将甲、乙双方提交的所有证件及相关材料退还 。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手写项填写内容与印刷文字内容不一致,以手写项为优先 。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请相关行政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委托人、出售方)(签章):乙方(委托人、买受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丙方(受托人、中介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二手房买卖合同


买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
一、 房屋具体情况:
1. 位置: 区
2.房屋套型,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
楼层,用途。
3.该房屋的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计房价 万
千 百 拾 元整(小写 元)
二、 乙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