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的胸为什么大,我想去日本当空姐。( 四 )


3)驳回郭小姐的全部诉讼请求 。
看到这个裁决 , 我心中五味杂陈1、在工作时间,利用工作间隙发个朋友圈 , 这样的事情我想大家都干过 , 但是不会有谁丢了饭碗;
2、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南航的主要理由在于郭小姐“损害公司形象、严重违反公司相关制度” 。要说,作为一名空姐兼乘务长 ,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拍半裸照并公开发朋友圈,且明显有打广告带货的嫌疑,确实影响南航这样一家知名企业的形象 。
但是解除合同且不给任何补偿,对这样一位在南航工作长达15年且有不俗表现的工作人员而言确实苛刻了 。更何况郭小姐发出后也觉得不妥,10分钟内就删除了 。
3、劳动仲裁委裁决南航单方面解除合同无效后,在一审时 , 南航提出了郭小姐的行为“危害飞行安全”的诉求 。这个嘛,怎么说呢!显然是一顶大帽子(如果这就影响飞行安全了,谁还敢坐飞机?),但是这个帽子偏偏能调动公众的情绪,多少原本支持郭小姐的人心里都会犯起了嘀咕甚至转向 。
4、稍稍具有社会经验的人都知道,二审法院否定一审法院判决的概率是不大的 , 像这样全盘否定的就更为少见 。
南航空姐被开除,冤吗?我们看看中院的判决理由:“在本案中,首先,郭小姐错误的认为等待的时间是休息期,没有对安全职责保持高度警惕 。
其三,从郭小姐发朋友圈的内容可知,其主观目的是为了宣传内衣商品,亦与其应履行的职责相违背 。
其四 , 郭小姐发布的不雅照中可见南方航空公司飞行器机舱,其所附的文字表明是机舱洗手间 。郭某在机舱内穿着内衣发朋友圈,有损社会风气和公序良俗,违背空乘人员的行为规范和职业形象 。
其五,郭小姐作为乘务长,本身应起到示范作用与带头作用,但是其利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发布不雅照宣传内衣商品,必然造成不良的社会示范效果,对南方航空公司的形象、安全声誉均会造成较大影响,从而影响社会公众对南方航空公司安全声誉的信任 。
综上,南方航空公司认为郭小姐在值勤期内发布自拍不雅照的行为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具有合理性,其据此解除劳动关系,是南方航空公司依法行使管理权的体现 , 应认定为合法解除 。”
我对此事的看法第一,法院虽然没有明确采纳南航“郭小姐的行为危害飞行安全”的诉求,但是反复强调“安全声誉”,意思似乎是说郭小姐的行为虽然没有造成直接的飞行安全危害,但是会给公众“南航飞行不安全”的印象,因此其行为很严重 。第二,法院判决的核心理由说得简单一点还是在于“郭女士在工作时间干了与工作不相干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