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培训论文范文有没有?( 八 )


(5)安全技术培训的结业考试是培训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目前所采取的“教考分离”确实起到了一定的效果 。但“试题库”所罗列的千篇一律的“八股文”式的考试题,硬梆梆怎能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其现实指导意义又在哪里?!
(6)隶属于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炭工业局的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承担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任务 。只不过前者所颁发的是《安全资格证书》,后者发给的是《矿长资格证书》 。凡属获得“二证”的人员其人数已固定,但从参加几次培训的情况看:培训的教师,考试的基本内容大体没太大的区别 。某种意义上讲无可奈何参加重复的培训,旨在争办两种证件,对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又有多大益处 。
(7)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据目前掌握只有泛泛的“教学大纲”,没有较规范化的培训教材,各资质培训机构所采用的“教案”可谓五花八门,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重大法律法规讲解,特别是当前“特别规定”详尽解释,国内XX年特别重大事故案例等都未能很好地纳入教程里面,使培训效果大打折扣 。
3、完善国家安全培训机构的行业管理制度
(1)严峻的安全形势,安全培训工作显得尤其重要 。煤矿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别高管人员首先要具备安全资质,并认真负责地加强此方面工作的领导 。同时落实专职人员,切实有计划、有标准制定“培训规划”实施并加以严肃落实 。国家安全监察机构、行业监管部门,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坚决按照“特别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查处无证上岗者 。
(2)《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安监总煤矿字〔〕135号)第八条“负责制定煤矿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考核标准,评选推荐煤矿安全教育和培训教材,制发相关证件”,对于“安全培训大纲”要结合各省(区)灾害防治等状况明确有所侧重;对于煤矿安全教育和培训教材组织全国“专家组”负责制定和编写 。各省(区)及区域性重点培训内容可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方案,但必须报上级培训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
(3)鉴于《矿长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获取培训内容、培训所需学时、培训方式有相同之处,考虑合“二证”为《矿长安全执业资格证》 。为弥补对国家当前乃至今后安全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掌握上的缺陷,可定期与不定期地实施“复训”,同时记录个人培训档案 。这也为执业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了充足教师队伍(培训机构理性化合并,教师竞争上岗) 。
(4)针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整体素质的不尽一致,对培训及复训考核可借鉴安全注册工程师考取办法,在每次培训(复训)前,由国家统一集中封闭考试,合格者可不必参加其脱产培训,从而可将低培训成本;对于未能通过考试者,必须参加统一脱产培训,严格“准入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