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协议书( 六 )


6、严禁教职工侮辱、欧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工本人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学校不负责任 。
7、学枝开展校内外集体话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
8、学生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在校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冰、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有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况不去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
10、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既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膏,造成伤害的,出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
11、严禁学生私自到山塘水库河沟洗澡和游泳,造成意外伤害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
12、教职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学校负责 。
13、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
14、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5、本协议书如有欠妥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
16、本协议有效日期为20xx年5月22日至20xx年8月30日
责任签订人:
甲方:班主任科任教师:
乙方:家长(监护人)
学生班级:学生姓名
花牛镇水眼小学
年月日

事故协议书


甲方(车主):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车人) :
身份证号码: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借用一辆车牌为: 货车,借车时间从20xx年1月13日时分开始借车,还车日期20xx年6月1日还车 。
二、甲乙双方现场确认车况完好后,即办理移交手续,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车辆行驶证):
三、乙方责任、乙方使用借车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要安全行车,因违法、违规、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或法律责任,一律自行责任并承担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