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合同( 七 )


乙方出资 元占商铺总出资的50% 。已付首付款壹拾贰万元整,小写:120000元 。
1.甲乙双方各自出资购买该商铺的产权:双方按上诉产权分割比例承担该商铺的购买总价钱及银行按揭本息 。双方以甲方名义办理银行按揭抵押贷款 贰拾叁 (万元),并以甲方名义按月归还银行贷款本息,但是乙方每月
应按期向甲方支付乙方产权份额相应的按揭本息 。每月向银行还贷款之前乙方需把当月按揭款的一半交与甲方,由甲方将当月按揭款全部交与银行,若乙方没有在还款期限之前交按揭款每迟延一天按揭款的全额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按揭时间为5年之内 。
2.同时双方约定如因该商铺产生其他未预计到的费用,该费用也以上述比例分配 。
3.双方依照各自的商铺产权份额分配该商铺经营收益,承担经营期间产生的各种费用 。商铺贷款按揭未付清期间,该商铺经营或出租所得收益首先用于支付按揭,之后不足部分再按比例支付 。
三、利益分配与风险分担
1. 商铺投资所取得的利益(包括市场增值部分)由双方根据出资比例平均共享 。
2.商铺投资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根据出资比例平均分摊 。
3.商铺投资可能发生的风险或损失(包括因不可抗力遭遇的损失、或政府政策原因导致的房产灭失被征收等情形出现)由双方根据出资比例平均承担 。
四、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须有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
(1)商铺出租的价格、时限等有关事项 。
(2)合伙商铺的转让 。
(3)合伙商铺的抵押事项 。
(4) 其他有关合伙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重大事项 。
五、投资的转让、出租及经营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拟向第三方转让自己持有的投资权益,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 。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拟向第三方转让自己持有的投资权益,另一方具有优先购买权 。
3.商铺必须整体出租,不允许分开出租 。
4.若商铺甲乙双方共同经营或一方经营,各种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
5.本商铺经营事宜需双方协商同意方可与承租人签订租凭协议(租凭协议需双方签字才有效,如一方不在可找人代签但必须有书面证明) 。
六、产权证的办理
所购商铺的产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共有,产权各占50%,房产证登记为甲方、乙方的名字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为甲方名字(因以甲方名义向银行贷款,房产证户主需是甲方银行才放贷,故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在甲方名下)但土地使用权证属于双方共同所有 。办证所需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分担 。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能因为个人的债务导致共有房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受到影响,否则应赔偿另一方所产生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