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园安全发言稿怎么写?( 六 )


(四)加强合作齐抓共管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强与公安、安监、卫生、文化、建设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及时沟通情况,解决重点问题,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共同做好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 。把中小学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等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要会同卫生部门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效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
(五)积极落实公安机关措施
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
一是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 。
二是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 。
三是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 。
四是选派民警担任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到校园工作二次 。
五是在外地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
六是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前的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有条件的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 。
七是在城市学校、幼儿园周边有条件的道路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 。
八是对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对其他学校、幼儿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并督促指导其依法履行消防职责 。
(六)贯彻实施教育部中小学安全工作措施
实施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六条措施》:
一是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
二是迅速组织力量对学校周边地质和校舍情况进行排查,凡发现地质隐患的要迅速报当地政府妥善处置,对排查出的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室要停止使用,必要时可以临时停课 。
三是每逢开学、放假前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应对洪水、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
四是学校每学期要对校车的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凡是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经交管部门审核合格 。
五是寄宿制学校要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落实夜间值班、巡查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