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辞职报告如何写?( 九 )


3、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辞职的员工进行调查询问,依实际情况做出签报上报秘书 长审批 。
4、部门内部工作交接,会员部员工在工作交接时,需将会员资料等交与接替人,并电话预约时间,同交替人一并上访会员,以便日后的会员工作顺利进行 。
5、在离职交接日,由人力资源部为其出具《离职交接表》,依据表单内容协助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
6、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回收《公司内部离职审批单》与《离 职交接表》,存档记录 。篇三:公司辞职流程
离职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离职纠纷;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特制定本办法:
一、 提出辞职申请 。
1、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当提前五天提出辞职申请 。正式员工辞职的,一般岗位员工应当提前三十天 。
2、员工辞职无论岗位及工作年限,统一采用由本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门制发的《离职申请书》(详见附件一),以书面形式提出 。
3、提交申请 。试用人员及一般正式岗位员工应当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中层以上的管理人员应当向本公司总经理提出 。
4、负责受理员工辞职申请的部门,在收到员工辞职申请后,需与员工进行积极的沟通,对绩效好的员工应当努力挽留,并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待遇的可能性 。
二、 辞职申请的审批 。经沟通无效的,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依照不同审批权限进
行处理,最终批准同意后,员工方能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
1、一般岗位及技术岗位员工的辞职申请,应当分别经直接上级主管签署意见后,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
2、中层以上的管理人员的辞职申请,应当经总经理批准,报公司人力资源行政部审核备案 。
三、 办理离职手续 。
1、辞职申请经批准后,由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通知申请人及相关部门,并指导其办理离职手续,并签署《员工离职单》(详见附件二) 。
2、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离职移交主要包括:工具移交(各类钥匙、办公用品及电脑设备、移动存储设备等)、资料移交(即客户资料、销售数据及销售计划、方案等)、和工作交接等 。以上所有移交手续应当经部门主管或指定的交接人或经手人签字,并经行政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认定交接手续完成 。
3、行政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离职人员访谈,并填写《人力资源部离职谈话》(详见附表三)
四、离职结算 。
1、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对离职人员进行相关结算 。对未按照正规手续办理职擅自离开公司的员工,按照旷工擅自离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