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格式怎么样?( 五 )


4、劳动合同中的用语要力求准确、明白,避免使用容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词语;
5、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规定要明确,责任不仅是劳动合同的核心,也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之一;
6、劳动合同订立的日期和生效的日期要明确 。
可能每个单位对于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都规定的不一样,但是总的来说都会具备以上几步 。希望各位劳动者能认真对待,早日与自己满意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

订立合同格式怎么样?


一、合同订立的程序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程序就是彼此之间通过协商,使双方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过程 。这一过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
(一)要约
1、要约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要约有时又称发价、发盘,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提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对方为受要约人 。要约是订立合同过程中的首要环节,没有要约就不存在承诺,合同也就无从产生 。要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要约必须由特定的当事人作出 。
(2)要约必须向相对人作出 。
(3)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主观目的,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
2、要约邀请 要约要请又称要约引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处于订立合同的准备阶段,不能由于对方的承诺而达成合同 。与要约相比,两者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就成立;要约邀请只是唤起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包括能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一般只是笼统地宣传自己的产品质量、服务水平等 。《合同法》第15条明确列举了要约邀请的几种具体表现,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 。如果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的规定,则视为要约 。
3、要约的法律效力 要约的法律效力是指要约对当事人的法律拘束力,是指要约的生效即对要约人、受要约人的拘束力 。它包括如下内容:
(1)要约生效的时间 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时,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收到时间 。(2)要约对要约人的效力 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是指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要约 。法律赋予要约这种效力,目的在于保护受要约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