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保密协议书怎么写?( 十 )


第一条 乙方承诺 , 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 , 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 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为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任何第三方服务或拥有利益 。
(二)自行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
(三)为与甲方在产品、市场或服务方面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企业或者机构工作或者在这种企业、机构担任任何职务 , 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 或虽然不担任职务 , 但为前述单位提供指导、咨询、协助或拥有利益 。
(四)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供销或其他利益关系的业务 。
(五)可能直接或间接转移本公司的业务 , 或对本公司的业务产生或将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 。
(六)离职之前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 离职后不得带走甲方的客户 。
(七)不得引诱其他雇员离职 。
(八)离职后的 半年 内 , 不得开展与甲方竞争的业务或受雇于与甲方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公司 。
(九)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
乙方同意 , 如上述行为涉及其近亲属 , 或借助他人名义 , 均视为乙方行为 , 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第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 , 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 , 并办理完毕交接手续的时间为准 。
第三条 作为乙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补偿 , 甲方须按月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 500 元/月(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月) , 并在每月发薪日由甲方转账至乙方工资代发账户 。
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按期将补偿费转入乙方工资代发账户的 , 甲方可在发薪日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乙方到甲方以现金形式领取 , 若乙方拒绝领取补偿费 , 甲方有权将补偿费提存 , 提存费用由乙方承担 , 乙方连续六个月拒绝领取提存补偿费 , 视为乙方放弃已经提存的补偿费 , 本协议依然有效 , 直至终止条件出现 。
甲乙双方约定的竞业期限届满 , 甲方即可停止补偿费的支付 , 同时 , 本协议自动终止;若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竞业期限内从事有关竞业禁止工作的 , 甲方即可停止补偿费的支付 , 同时 , 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
乙方应于每月1日前告知甲方现在的住所地址、联系方法及工作情况 , 如乙方在新的单位找到工作后 , 应主动向甲方提供新单位的工作证明及联系电话 。甲方可以随时与乙方联系 , 并核实情况 , 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