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协议书新整理版如何写?( 九 )


1.2.3 其他与学校有竞争业务的单位 。
1.3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3.1 与学校的客户或学员发生商业接触 。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学校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学校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
1.3.2 直接或间接在本协议第1.2条所列单位中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利益;
1.3.3 员工本人或与他人合作直接参与经营与学校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1.3.4 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学校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学校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 。不得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学校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1.3.5 向与学校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
1.4 不论员工因何种原因离开学校,员工均应在进入新用人单位就职前向学校书面说明新的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和主营业务 。
第二条 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2.1 员工在离开学校时即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但学校可在员工离职前或离职后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本协议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 。
2.2 双方如因竞业限制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
第三条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3.1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学校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 。
3.2 乙方离开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后如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应给予竞业限制补偿金 。每月的数额为乙方在甲方最后六个月月平均工资(以工资条为准)的%(计元) 。
3.3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季度向其支付 。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方可领取 。乙方逾期一个季度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季度的补偿金 。
2.4 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发出七日后,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甲方应按照乙方已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
3.5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但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自己的竞业限制义务 。
3.6乙方违反本协议第2条,应立即与甲方竞争单位脱离关系,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按照违约期间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无法确定违约时间长短的,按照一年计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损失额依照以下三种方式计算,以计算结果最高的为准:甲方相关业务因此损失的利润;竞争单位相关业务因此取得的利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