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合同样本怎么写?( 十 )


(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 。
买方应付税、费:(9)买方印花税;(10)契税;(11)登记费;(12)房产交易服务费;
(13)《房产证》贴花 。
涉及的其他费用有:(14)权籍调查费;(15)公证费;(16)房产评估费;(17)律师见证
费;(18)保险费;(19)抵押服务费;(20)赎楼费;(21)卖方赎楼款的短期贷款利息;(22)提
前还款罚息;(23)按揭服务费;(24)其他(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 。
以上税、费,双方约定由买方承担其中第项税、
费,卖方承担其中第项税、费,如在合同正常履行过程中,
因国家或地方政策原因,增设税费种类或提高税、费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A、买卖双方同意由(卖方或买方)承担;B、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承担;
第九条 【房产过户手续办理】
如房产没有抵押的,买卖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
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如需办理赎楼手续的,在买方贷款银行出具贷款承诺书(函)及卖方赎出
房产证原件并注销抵押登记日起工作日内,买卖双方须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办理房产
过户手续,如任何一方需要委托第三方办理过户手续,应当在过户前3日内做好授权委托工作给第三
方 。
在房产过户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应办理交纳税费的手
续,买方应在办出其名下新房产证后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到抵押登记部门办理银行贷款抵押登记,
否则买方应承担由此造成卖方及担保人等其他方一切损失 。
第十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约定】
房产过户到买方名下后,因买方过错未办理抵押登记导致银行延期发放按揭款超过日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银行未付款项总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房产交付约定】
1、卖方应当在收到全款(交房保证金及担保公司结算尾款除外)后日内,将房产按合同约定的条件交付给买方,如卖方拒绝交房,买方有权依据有效房产权利证明,在书面通知管理处后直接收楼,房产内卖方的个人物品暂保管日,经买方通知后仍拒不领取的,视为丢弃物处理,如缺少应当交付的家私家电等设施、物品的,买方仍有追索权 。
2、如卖方收到全款(交房保证金及担保公司结算尾款除外)后拒绝交房,因客观原因导致买方没有依据上款约定收楼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应按每月元租金标准或按房款交易价总额按日万分之五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