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凤治日记(全10册)》的读后感大全( 二 )


三千金多么?不少 。可“包年式省事”值么?反正藩司是催着送钱上去
《杜凤治日记(全10册)》读后感(三):杀人如麻杜凤治?(1)
一个短篇案例(第十八本 广宁日记 页1937)——说是短篇,不但杜凤治记事的篇幅短,而且……杀人者和死者的命都太短了,短到仿佛来不及生活 。
杜在行刑现场,“闻一十五六岁人声音号哭……其人颇肥,貌亦不凶恶……”,这小黄,犯案时才十三岁,犯的却是杀人偿命的大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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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黄家里穷,所以总挨饿——十几岁正是能吃的时候,他块头又大,坐了两年牢都没瘦下来 。邻居李家的宝贝孙子,五六岁的小小李有天穿了新衣服,被饿得眼冒绿光的小黄盯上了,不是想穿新衣,而是想着扒了那新绸裤去卖钱——那才多大一块布啊,能值多点儿钱,无非是“疗饥”,换口饭吃 。
小黄在李家姑媳的眼皮底下把小小李骗出去玩儿——毕竟是邻居家小子,看着长大的,谁会提防?扒衣服时小小李不干了,说小黄哥哥你欺负人,我要回家告诉奶奶,让我奶奶找你算账 。惊慌的小黄,这下起了杀心,把小小李扔到了河里,还没忘拿小小李的裤子当了二钱银子 。案发,定罪,死刑 。
杜凤治有评论:以为冤乎,情节如此,厥罪允当;以为非冤,究是小孩之见,竟作如许大事 。最后也只有用非常传统的观念开解:前世冤孽,作孽哟 。
对小黄来说,他也真能触犯法禁:杀幼孩重判,他杀了,抢夺杀人重判,他抢了 。必死无疑——谁会管他计赃不足一两银,算岁数还没到十五?
我们的感叹,与律学家疑惑的问题,对杜凤治来讲,都不是问题:案犯可怜,死者更可怜,杀就完了 。
杜凤治初任广宁时,日记刚写了三四本,曾发誓做一不(怎么)贪不(怎么)刻的好官、循吏 。日记写到十来本时,已经“目睹斩决如屠猪狗,情似可悯,而不知其平日无法无天时,亦真有令人发指恨恨无已者”(页1335) 。等到出任南海首县的红阔人儿时,三天两头去监斩,一年杀个成百上千,已经开始嘲笑外省来的长官大惊小怪了……由此可见,不忘初心,不大简单?
晚清广东官场的问题,多杀滥杀是大的,小病小痛依然不断 。要上报的,倒填日月,什么忌辰停刑,全是摆设:多杀配快杀,啧啧 。
《杜凤治日记(全10册)》读后感(四):杀人如麻杜凤治?(3)逆伦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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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容氏被不孝子砍伤,病死 。与杜乐老师文中写道有人打着孝道的幌子诬告滥诉恰相反(也是一体两面)——伤心的母亲有一切权利可以诉,但选择不诉 。
不诉的理由虽然是她兄弟的转述,显得太“懂行”了些,但她承受痛苦又默默死去,显然是以实际行动给逆子最后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