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写法怎么样?( 六 )


9.1.5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 , 须征得设计人同意 , 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 , 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6 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9.1.7 开工时间的确定:合同签订甲方签字盖章后次日作为本项目设计的开工时间 。
9.2 设计人责任:
9.2.1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 , 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 。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
9.2.2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 , 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 , 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
9.2.3 由于设计人原因 , 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 , 每延误一天 , 应减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4 合同生效后 , 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 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款项;
9.2.5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 , 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 , 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 。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 , 未经对方同意 , 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 。如发生上述情况 , 泄密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 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提交正式详细规划文件为止 。
12.2 本工程项目中 , 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苗木的生产厂或供应商 。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苗木的订货时 , 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12.3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 , 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
12.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 , 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
12.5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 本合同一式 陆 份 , 发包人执 肆 份 , 设计人执 贰 份 。
12.6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 , 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