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灾害的应急预案怎么写?( 九 )


(3)遇强台风或因强台风引起特大暴雨等可能出现较大灾害情况时,要全县掌握灾情,研究对策,指挥抗台抢险工作,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灾后组织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救灾,修复损毁设施,恢复生产,确保社会稳定,重建家园 。
(4)按照有关规定,督促和指导农林水务、海洋渔业、城建、交通口岸等部门组织加固海堤、港口和保护养殖设施工作,不断提高防台抗灾能力 。
(5)负责防台、抢险救灾的指挥,主持防台工作会议,研究总体调度方案,签发重要抗台抢险命令 。及时向上级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领导报告台情、灾情和应对措施 。根据灾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请示上级调派物资、人力支援抢险 。
5.2.2副总指挥职责 (1)负责抢险联络工作 。
(2)负责抢险队伍的组织、调集 。(3)负责防洪工程抢险 。
(4)负责抢险设备、物资等后勤保障 。(5)负责企业进行防台、抢险救灾 。5.2.3各成员单位职责 5.2.3.1县人武部
—10— 负责组织指挥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协调驻岛部队参加全县抗台抢险,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
5.2.3.
2县发展改革局
负责灾区市场商品价格监控,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所需资金向上争取工作 。
5.2.3.
3县教育局
负责所属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增强防灾意识,做好全县各类学校的危房加固和学生、工作人员安全转移安置工作 。
5.2.3.
4县公安局
加强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负责查处破坏防台设施案件;维护防台期间交通、抗台抢险秩序,确保防台期间防台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
5.2.3.
5县民政劳动保障局
组织协调全县台风灾害的救助和救济工作,协助做好灾民安置转移工作;及时掌握全县台风灾害损失情况,经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核准后,报告上级民政部门;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和物资,接收救灾捐赠款物,指导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助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
5.2.3.6
县财政局
负责筹集和拨付防台防汛和抢险救灾专项资金,并做好资金
—11— 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 。
5.2.3.7
县国土规划建设局
负责做好县镇区公用设施防台安全工作,监督指导建筑工地的防台防汛安全工作,组织好市政公共设施的抢修和维护;协助做好危旧房、临时工棚内人员转移工作;负责统计县镇区居民、道路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的受灾情况,并及时报告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 。
5.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