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身份证丢了怎么办,人在外地身份证丢了怎么办

1、人在外地身份证丢了怎么办一、办理时间:公民丢失身份证,马上可以申补办新证 , 不再因报失3个月的限制而产生种种不便;二、办理程序: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需填写《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交第二代身份证相片4张、查验户口本、登报遗失声明、已办过第二代身份证的超过半年要带一张一寸普通相片 。三、费用:工本费40元,即时领取回执 。四、领取时限:⒈特区内50个工作日、特区外60个工作日以后凭回执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证 。⒉从2005年8月1日起,居民办理身份证里,可选择通过特快专递领取 。五、申办单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 。六、说明:身份证丢失直接到所在地派出所补办即可,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或到派出所开具挂失证明,是预防有人在利用居民原身份证进行非法活动时 , 以上两种证明作脱罪的证据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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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在外地身份证丢了怎么办怎么补办本人在外地身份证丢了的,应到最近的派出所进行补办,具体程序如下:
1、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2、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 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 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3、身份证外地丢失了怎么补办在外地丢失身份证可以在外地补办的 。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流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40元 。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 。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 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一)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1、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 , 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 , 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 , 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
2、合理设立异地受理点 。根据当地流动人口数量、分布和地域情况,由市(县)公安机关确定户政办证大厅和部分户籍派出所为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点,并向社会公布 。
3、提高异地受理工作效率 。公民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 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申请换领的 , 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 。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
4、规范证件制发程序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应当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审核签发 。受理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证件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换领证件的 , 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
5、严格身份信息核验 。公安机关应当严格落实身份信息核验制度,认真核验申请人与人口系统中身份信息是否一致,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 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
6、建立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制度 。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
7、严格执行工本费收费标准 。公民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缴纳证件工本费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公安机关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
8、提供临时身份证明服务 。对因丢失、被盗或忘记携带居民身份证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人员,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通过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核准人员身份,及时为其开具临时身份证明,用于当次乘机、乘火车和入住旅馆 。
由于外地人员的户籍所在地问题,难以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 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直接到居住地申请补办身份证,但需要提交相关材料 , 在公安机关进行协调处理后补办身份证,具体的办事程序和所需要的材料可以直接咨询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部门,按照他们的要求提供材料和办理即可 。
4、身份证在外地丢失怎么补办身份证在外地丢失的,有4个补办步骤 。分别是:1、补办身份证的当事人需要先办理居住地的暂住证;2、补办身份证的当事人需要在网上查询,所属辖区身份证办证厅电话,咨询办理身份证的条件等相关事项;3、补办身份证的当事人要到当地所属辖区公安区办证厅,办身份证;4、交费并等待发放身份证 。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ㄗ灾吻⒅毕绞校┖戏ㄎ榷ň鸵怠⒕脱А⒕幼〉墓瘢昵牖涣臁⒉沽炀用裆矸葜?nbsp;, 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
5、在外地身份证丢了怎么办【法律分析】:外地身份证丢失要补领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 。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 , 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在外地身份证丢了怎么办,人在外地身份证丢了怎么办】【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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