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诗词最忌重复 母亲忌日怀念 诗词( 二 )


你如果加以指瑕 , 则说你说三道四 , 不懂诗 , 对你讥讽之 , 嘲笑之 。
对重字、违律(其实重字也是违律)且草率为之的《静夜思》被誉为“无意于工而无不工”、“妙绝古今”、“五绝之典范” , 把严重失粘的律绝称之为“**体”(如李白的《凤凰台》及其他) , 就因为作者是大家  , 故句为伟人典 , 谬误也当成经典 , 超级崇拜 , 那就太那个了!二、谈格律诗中的文字重复问题:格律诗中 , 有文字“避同”之说 , 即避免同字重复 。
这属于一般性常识 。
但是 , 格律诗中的“避同” , 指的是非修辞性重复 , 不包括修辞性重复 。
曾有人没弄清这两者的区别 , 用修辞性重复的例证来反驳“避同”之说 , 从而出现所指对象的错位现象 。
我们在这里对格律诗中的修辞性重复和非修辞性重复加以区分的基础上 , 来讨论格律诗中的“避同”问题 。
汉魏以前的古诗 , 在文字上是可以重复的 , 理论上也没有避免“重出”、防止“相犯”的说法 。
六朝以来 , 随着诗歌形式的日趋精致 , 便有了避免“重出”、防止“相犯”之说 。
这个问题 , 刘勰在《文心雕龙·练字》中已经明确地提出来了 。
他的原话是:“重出者 , 同字相犯者也 。
《诗》、《骚》适会 , 而近世忌同 。
若两字俱要 , 则宁在相犯 。
”意思是说 , 《诗经》和《楚辞》善于融会贯通 , 并不在意于重出、相犯的问题 , 近世则忌讳诗中出现同字 。
当然 , 如果重字不得不要时 , 则是可以相犯的 。
按照刘勰的意见 , “忌同”未尝不可 , 但也可以灵活对待 , 不必死拘规则 。
唐代格律诗形成后 , 进一步明确了同字“相犯”的问题 , 即在一首诗中 , 应尽量避免文字上的重复 。
只是在格律诗中的“避同” , 不包括修辞意义上的文字重复 , 即修辞性重复不在“相犯”之列 。
格律诗中 , 常见的修辞性重复有三类情况:一类是叠字 , 一类是顶针 , 一类是复辞 。
叠字这种修辞格在传统诗歌中使用十分广泛 , 《诗经》中就有大量的叠字句 。
格律诗形成后 , 无论五言 , 还是七言 , 都采用叠字来突出语言表达的音韵感和节奏感 , 强化摹状、抒情的效果 。
如:“萧萧班马鸣”(李白) , “飘飘何所似”(杜甫) , “漠漠水田飞白鹭”(王维) , “翦翦轻风阵阵寒”(王安石) , “青山历历乡关梦”(...
【诗词句末字个别情况是否可以重复?回答很好 。
】作业帮诗词详细一点说分为古体诗和近体诗以及词.古体诗比较自由 , 没有格律的约束 , 里面的字可以重复.近体诗也就是律诗里面一般禁止用字重复 , 末字重复更是大忌.只有少数作品中间的字重复 , 当然作者运用了特殊的修辞手法的例外.词并未强行要求用字不能重复 , 但是一般除了叠字叠韵 , 很少在末字重复 , 中间的字也要越少重复越好.综合说来 , 诗词是一种语言极为精练的文字艺术 , 要在有限的字数里面表达最多的内涵 , 因此一般无论是古体和近体还是词都要在原则上尽力避免重复 , 当然有些特殊的诗词采用了特殊的修辞格除外 , 比如李商隐的巴山夜雨涨秋池 , 还有唐伯虎的桃花仙人等等 , 但是末字重复的一般比较少见 , 短篇比如四句的肯定没有见过 , 长篇的古体可能会有重复
古人名字的重复 现在的人 , 大多数有“名” , 无“字” , 所以当我们说到“名字”的时候 , 通常指的仅仅是人的名 , 或姓名 。
可是 , 在古代多数人 , 尤其是做官的和知识分子既有“名”又有“字” , 有些人名、字之外还有“号” 。
(一)什么是名、字 所谓“名” , 是社会上个人的特称 , 即个人在社会上所使用的符号 。
“字”往往是名的解释和补充 , 是与“名”相表里的 , 所以又称“表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