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谢赫的“六法论”( 四 )


中国画术语 。中国古代绘画实践的系统总结,原为中国古代品评人物画的六项标准 。“六法”最早出现在南齐谢赫的著作《古画品录》中 , 所举“六法”为: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模写(一作传模移写) 。六法中涉及的各种概念,在汉、魏、晋以来的诗文、书画论著中已陆续出现 。到了南齐,由于绘画实践的进一步发展 , 这样一种系统形态的绘画理论终于形成 。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将“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列为首要之法 。清代邹一桂《小山画谱》则认为“以六法言,当以经营为第一,用笔次之,赋彩又次之,传模应不在内,而气韵则画成后得之,一举笔即谋气韵,从何着手?以气韵为第一乃鉴赏家言 , 非作家法也” 。其后论者益众,并逐渐应用到山水、花鸟等画科,且已习惯地成为中国画的代名词 。六法是一个互相联系的整体 。“气韵生动”是对作品总的要求 , 是绘画中的最高境界,它要求以生动的形象充分表现人物的内在精神 。六法的其他几个方面则是达到气韵生动的必要条件 。
中国绘画发展的历史上有过许多的画法和理论,其中谢赫《古画品录》提出的"六法"最为人所熟知:"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 , 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 。"由于古文是没有标点的,后人在注解这六法的时候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解读版本 。一个是相对流传较久的版本 , 把六法注解为“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 , 是也;五 , 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 。"就是后人总结的"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模写"六个大方面 。而这样的注解,就把这六个方面变成了评判绘画的标准 , 是名词式的注解 。
现代钱钟书认为这样的注解违背了谢赫的原意,于是重新标注了一次,就变为“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 , 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 , 模写是也 。"他的注解虽然也是评判式的注解 , 但是他的标注把评判的对象从成品画作具体化到了绘画的方法要求上 。例如"骨法用笔"表述的是用笔需要符合骨法;而"骨法,用笔是也"表述的是什么叫骨法,就是用笔;前者是对用笔的要求,后者是对骨法的解释 。这样,六法就变为"生动,用笔,象形,赋彩,位置 , 模写" 。
唐代张彦远的注解与现代钱钟书的注解之所以出现差别 , 在于他们对"是也"这个后缀的理解不同 。张的注解认为"是也"就是一个语气助词,没有具体意义,所以在阐述的时候就变为"气韵生动,骨法用笔"等名词式的概念 。而钱的注解认为"是也"应该是有含义的,明确肯的的意思,"气韵,生动是也"气韵的解释就是生动 。那么到底哪个才是最接近六法原本的解释呢?还是回归原文来理解比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