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常德人才补助政策,常德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四 )


本意见施行所需的各项经费,属常德市属国有企业引进人才的,由常德市财政全额承担;属其他规模以上产业类企业引进人才的,市辖区由常德市财政、各区分别承担50%;对其他县(市)根据人才引进工作情况,给予适当奖补 。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作用,牵头对本意见相关条款分别制定实施细则,结合职能明确各单位任务、工作程序和职责分工;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细化政策措施,认真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各项补贴政策的兑现,需由相关人才和用人单位根据本意见及实施细则明确的补贴条件、程序,提供每年度工作绩效、技术改造及科研成果、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等的有效证明资料进行申报,经牵头单位受理并审核,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方可按规定拨付资金 。
本意见印发前常德市出台的人才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引进的人才同时符合我市现行人才引进政策和本意见各项规定的,经人才本人提出申请,其同一类型优惠待遇和补贴补助奖励按“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落实 。
各区县(市)、市直相关单位要按照本意见认真落实,并结合自身实际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做好本地本单位引进培养使用人才工作 。引进培养使用人才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区县(市)、市直相关单位的绩效评估 。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常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