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波人才补助政策,宁波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三 )


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负责综合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 。
市科技局负责预算编制、申报受理、资格审定、组织评审、经费管理、年度绩效评估等工作 。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安家补助和年薪资助发放审核、服务保障等工作 。
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等按职能负责服务保障工作 。
市财政局负责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等工作 。
市直单位和各区县(市)及用人单位负责本系统、本地本单位顶尖人才申报的资格初审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十七条顶尖人才项目实施前置评估制度,用人单位需在基本明确引进对象后,向市顶尖人才评估小组(市科技局)提出前置评估申请 。评估小组对拟引进顶尖人才的资格条件、与宁波产业发展导向契合度、团队和创新平台建设、研发创新任务等进行审核评估,对符合条件的顶尖人才,经有关程序决策后进行支持 。
第十八条加强对顶尖人才的经费监管 。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支持与评估制度,建立第三方评估评价机制,每年按照年度绩效目标和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加强督促检查,评估结果作为资金支持的依据 。
第十九条顶尖人才和团队成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和财政财务纪律,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情节轻重全部或部分收回资助经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宁波市加快集聚顶尖人才经费列入市“科技争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统筹解决,按预算管理要求核拨 。
【2021年宁波人才补助政策,宁波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办法与我市现有人才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