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泰州人才补助政策,泰州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发挥企业引才主体、创新主体、市场主体作用,加快推动各项政策、要素、资源向企业集聚,努力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企业家主力”的企业人才发展新格局,为企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提供人才引领和支撑,现就加快推进“人才强企”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
鼓励高层次人才来泰创业 。
对来泰创业的硕士或副高职称人员、博士或正高职称人员分别发放6万元、10万元“购房券”;对来泰创业的部省级突贡专家、“千人计划”专家、“两院”院士等相当层级的人才提供3年免费人才公寓,并分别发放30万元、60万元、100万元“购房券” 。根据人才不同层次,3年内给予每人每年1-5万元生活补贴 。经评审入选“泰州市级高层次创业人才”的,根据创业项目质量、规模及预期效益,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创业团队可提高到300万元;创办企业吸引社会风险投资的,政府设立的产业引导基金优先给予社会风险投资额10%-30%的跟进投资;根据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大小,对企业研发或扩大生产给予扶持 。
二、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 。
全职来泰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含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生活补贴和住房待遇参照来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执行 。引进年薪4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人才,3年内给予年薪40万元以上部分30%的补贴 。经评审入选“泰州市级高层次创新人才”的,根据创新项目质量及效益,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 。
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 。
首次到我市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发放3-5万元“购房券” 。其中,“985”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5万元,“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4万元,二本以上高校以及泰州本地高校本科毕业生3万元 。
四、鼓励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 。
对企业建设的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检测中心、孵化器等载体平台,通过国家级和省级认定的一次性补贴50万元和20万元 。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等研发机构,分别按50万元、20万元的标准给予项目经费资助 。同一年度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的,按最高标准进行资助 。企业赴外整体收购(兼并)海内外研发机构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专项补贴 。
五、开展企业人才公益培训 。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市场化运作,每年免费培训企业紧缺急需人才1000名左右 。突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培训,重点选择3-5所国内外知名高校或培训机构作为定点培训单位,围绕泰州产业特色,区分行业类别进行专题培训 。强化高技能人才实用技能培训,依托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泰州技师学院等本地院校,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引进国内外培训智力,联合本地师资力量,分行业工种开展通用能力培训 。培训规模年初统筹确定,培训机构或基地具体承办培训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全程跟进、动态管理,强化绩效评估、兑现奖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