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泰州人才补助政策,泰州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三 )


本意见适用于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参照执行 。意见中企业是指所有正常纳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实体经济 。相关政策的落实实行“人才强企年卡”制度,涉及的资助、补贴等资金市、区财政各承担50%,各种评选表彰等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套下发具体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 。我市原有涉及企业的人才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