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怎么写?( 二 )


4、如果钥匙丢失,请立即到图书馆办理登记手续后,证实确系本人物品,图书馆方可开启总锁取走物品 。
5、为保证个人物品安全,请勿将个人证件、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到存包柜中 。
6、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违禁、危险物品 。如违反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将由安全保卫部门追究存包人的责任 。
7、为防止个别人长期占用存包柜,请读者务必在每天晚上22:00之前将所存物品和挂锁取走,不得过夜 。图书馆每天闭馆前将统一开柜清理锁具和超期存放物品 。
8、读者使用存包柜时请爱护公共财物 。因敲击、刻画、撬损等行为损坏存包柜者须照价赔偿 。
9、如违反规定,发生被盗或丢失物品事件,本馆概不负责 。
三、借阅制度
1、外借图书
1.1、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可借阅图书2-30册,图书借阅期限详见读者权限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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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某种图书如可借复本已全部借出,有预约权的读者可在各借书处或用计算机在网上办理图书预约请求 。
1.3、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在无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可自己在网上续借,或持一卡通到借书处或还书处办理续借手续 。
1.4、读者如有过期的图书没有还回,不能再借阅其他图书;
1.5、有非正常原因闭馆及寒暑假期间,系统将通过“延期还回”功能忽略其日期,即此间的借阅天数为0 。但要求学生读者在开学后开馆的第一个星期内还回所借图书,以便提高利用率;
1.6、读者所借图书必须1天后才能还回;
1.7、读者类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图书馆办公室,我馆将做相应调整 。
1.8、图书过期、遗失、损坏等,均按图书馆有关赔罚款制度执行 。
2、馆内阅览
2.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可以在阅览室内阅览书刊 。
2.2、读者未办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出阅览室外,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
2.3、阅览室内开架书刊,每位读者每次限取书刊不得超过1册,阅毕应按阅览室规定放回 。
2.4、读者须遵守《池州学院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定》 。
3、非本馆读者借书非本馆读者因承担科研项目或其它需要利用本馆藏书的读者,按《池州学院院外读者接待办法》接待 。
4、特殊图书的借阅本馆工具书和特色馆藏图书不外借,读者可凭借阅证或阅览证在室内阅览 。
5、解释权归图书馆 。
四、图书借阅室规则
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进入各借阅室,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借他人,违者按章处理 。
2、进入室内须领取代书板,方可入室挑选图书 。
3、各借阅室为全开架借阅,读者在挑选图书时,请正确使用代书板,翻阅后要整齐放回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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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读者办理借阅手续时,应认真检查图书有无污损圈点、批划现象,发现后,请交给工作人员处理后,方可借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