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怎么写?(20)


3、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
4、借书证要妥善保管 。如有涂改、缺角的,均属无效,不得使用 。
5、借书证如遗失,应及时来馆挂失,如挂失后找到了原有借书证,应到本馆注销挂失 。如补证后又找到原借书证,须将原证交回本馆 。如发现仍用原证借书者,作违纪论处 。
6、补办借书证须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凭校牌或学生证自行到图书室办理补证手续 。
三、借书规则
1、凡借阅本馆图书资料,一律凭本人借书证,不得代借(可代还) 。
2、每次借书以一册为限 。
3、借书期限,每次为一个月 。如确实需要,可在到期前来馆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一个月 。以续借一次为限 。
4、借书时应当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印记 。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
5、借出的书刊,遇到特殊需要,读者应根据图书馆的要求,主动到图书馆归还 。
6、读者离校前,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将所借图书及借书证交回本馆,否则本馆不予签盖离校证明 。高三学生须在5月1日前还清书籍,否则暂缓发放毕业证书 。本校师生员工不得将借书证借给非本校师生使用 。
四、书刊损坏赔偿、罚款规定
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是图书馆根据教学需要,为广大师生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 。
1、书表面污损,根据清洁轻重,酌情处理 。
2、损内页和封面并有撕破现象,按书价20%–50%赔偿 。
3、重污损或撕、缺页,照原价赔偿 。
4、遗失图书须以版本相同的书本赔偿并支付加工费2元 。如抵赔原版书刊有困难则按原书价两倍赔偿 。整套书如遗失一册,则按整套书的双倍赔偿 。
5、借图书超期者,每超期一天罚滞纳金0.10元 。
五、开架借阅图书的几点要求
1、进入书库必须出示证件,以证换取代书板后方可入室查阅资料 。
2、读者要正确使用代书板,每人一次限取一册书刊资料,并以代书板代替所取资料的位置 。
3、书库内的图书实行全开架借阅,读者可自由取阅 。浏览完毕,须将所阅资料对号放回原处,并取回代书板 。
4、必须保持书库内书刊排列的秩序和整洁,书刊看后不借要放回原处或平放书架一侧 。
5、未办好借阅手续的书刊,不得携出室外,如有发现,将视为窃书;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面批评教育,或本人作出检查,或报告学校给予全校通报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