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管理规章制度|工厂规章制度大全( 二 )


第12条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自觉遵守签到制度 。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接待亲友和外宾
第13条 工作时间内,员工严禁看报纸杂志、闲谈、窜岗、打闹、大声喧哗,不得接听私人电话,有事应长话短说,以免扰乱工作秩序 。
第14条 公司提倡勤俭节约,能源、用品及各种材料,不损坏公共财物、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
第15条 每天生产操作之前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 。操作之后或下班后收好各种文件、资料、工具、零件、产品、关好门窗、水、电、气源 。按规定位置摆放工具及物品 。每个星期三、五、日为清洁日,搞好个人及集体卫生,经主管检查后合格方可下班 。
第16条 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不得借故、拖延、敷衍、推委 。严格按照安全规格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
第17条 在厂员工必须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和调动,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领导商议,无理由不服从主管调动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
第18条 各部门主管,必须注意自身涵养,以身作则,与公司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热情,团结协作精神 。
第19条 本厂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保守本厂经营秘密,维护本厂利益,未经领导书面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本厂所有秘密,否则作盗用和侵权行为论处,本厂将追究违反者的经济责任 。未经批准,不得带外来人员到处参观 。
第20条 任何员工在其上班时间及厂内出现突发性的个人疾病、非本职业引起的职业病、打架伤亡等非因工受伤均与本厂无关的疾病一律不负任何责任与费用. 本厂工人与外人打架, 在厂外偷窃等犯罪行为, 均属刑事犯罪, 本厂不负任何责任 。
第21条 违犯本章第五、九、十、二十条有关规定者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并做开除出厂处理 。
第22条 本厂不有任何的歧视行为存在,即;
本厂在雇用、薪酬、升迁、训练机会、解雇或退休事务上,不可存在或支持任何基于种簇、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 。
本厂不可干涉员工遵奉信仰和风俗的权利,和满足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残疾、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政治需要的权利 。
本厂不可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削性的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 。
第三章 员工薪酬制度第1条 公司采用28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30,需晚上加班的均为18:30-21:00 。
第2条 本厂员工分计时和计件两种, 如发现计时员工在主管未做登记的情况下帮计件员做事, 将计时与计件双方皆须1天扣3天工资.
第3条 公司薪酬发放采用隔月结算制,即当月月底发放上月工资, 一般情况下厂方及时发工资, 特殊情况需延时的, 最多不能超过15天 。
第4条 每月加班时间平均不能会出36小时 。工厂加班薪酬按照薪酬制度给予:


月工资
—————————— = 加班薪酬 (元/小时)
30(天)8(小时)


(计件工人加班薪酬除外)
如果,公司因出货紧急必须加班时,部门主管会提前通知员工加班,希望员工配合工作 。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1条 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预防方针,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则 。
第2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
第3条 学徒应在师傅、新工应在组长的指导下,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电设备和危险工种 。
第4条 作业员应严格学习、遵守本部门有关安全细则,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机械安全性能正常稳定 。
第5条 非机电操作人员,不准私自使用机电设备;非专业机电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拆卸、安装机电设备 。
第6条 危险机电设备或工种,必须经培训熟悉本岗位机电设备性能和本工种安全规程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
第7条 各机电操作者在作业前,要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险设施是否齐整牢固,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
第8条 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报部门负责人及时维修,禁止使用带故障的机械设备 。
第9条 严禁安排带有妨碍安全性疾病的人员从事机电操作作业、酒后人员及过度疲劳者、精力不集中的状况下操作机电设备 。
第10条 严禁任何人或单位私自拆卸、破坏各种安全标识和其它安全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