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工人劳动合同( 四 )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如实提供自已的身体状况(尤其患病情况)、年龄、婚育状况等基本情况
供甲方用工或岗位调动时考虑 。
第二十二条 乙方按甲方要求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时,不得携带禁止进入施工现场的亲属和无关人员进入 。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自觉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品,当发现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使用要求时应立即向甲方提出更换申请 。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自我感觉不适时(如身体患病等情况),应主动报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五条 符合《劳动法》所列的法定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本合同 。
第二十六条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
第二十七条 乙方合同期未满而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以下经济损失:
第二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 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八、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 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 违约金:一方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 元;
2. 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赔偿的范围包括: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三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生产工人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