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与江西官场的三次冲突( 二 )
第二次冲突发生在咸丰十一年(1861年) 。当年六月初八日,曾国藩向清廷上了一道奏折 。这份奏折针对的是作为江西布政使的张集馨以及作为江西按察使的张敬修,这可又是江西一省的“二把手”和“三把手”!最终的结果是:张集馨被即行革职,张敬修被勒令退休 。与咸丰五年的侍郎相比,此时的曾国藩已是掌握地方实权的钦差大臣、两江总督 。因为在一年前,由八旗、绿营主导的江南大营被太平军以“围魏救赵”之计攻破,清廷不得不将镇压太平军的希望几乎全部寄托在湘军身上,曾国藩也终于得以获得地方实权 。按照职权,江西也是两江总督的辖地,本系统内有矛盾本可自行解决,何至非得以如此方式公开决裂?就算是奉命而为,以旧时官场官官相护的潜规则,同僚间何以不能代为遮掩?这还得从张集馨本人说起 。张集馨,字椒云,江苏仪征人,进士出身 。张一生仕途多舛,曾多次奉清帝特旨简放,又蒙多次召对,“圣眷”不可谓不隆 。最高统治者对其如此信任,他却因各种原因多次被人参劾去职,辗转浮沉中始终未能再进一步 。至咸丰十一年,其已在官场蹉跎了整整二十五年 。据张本人遗留后世的《道咸宦海见闻录》,对于因军功快速升迁的湘军军官,张的内心多有鄙夷和不满 。但客观地讲,作为掌管一省财政的布政使,张集馨对于本省的财政状况还是心中有数的 。据《道咸宦海见闻录》载,江西每年的丁漕、厘金以及一切杂款包括在内,总收入为三百五六十万两,而部队军饷、官员养廉银以及支付外省的协饷,通共要支出将近一千五百万两 。江西本就不富裕,加之连年战乱,此时财政状况的确非常窘迫 。凡此种种,曾国藩也并非视而不见,但为了维持庞大的军事开销,打败太平军,他必须想尽一切办法为大军保障后勤 。咸丰十年(1860年)五月,曾国藩在江西奏设总办粮台及牙厘总局,原奏只是抽收牙厘,但后来将通省的丁漕、牙帖输税、盐饷及盐商捐输等全部收入囊中 。这等于是绕开江西藩司衙门,将张集馨和地方财政几乎架空,而此时的江西巡抚毓科却柔懦无能,于是作为“二把手”的张集馨便显得“首当其冲” 。据《胡林翼年谱》记载,张集馨曾经动议裁撤曾氏设立的牙厘各局,并且“日与办事诸君为忤” 。对于张的慢怠与拖延,湘军上下当然十分不满 。于是,双方矛盾变得越来越尖锐,越来越敏感 。咸丰十一年,清廷要求曾国藩严密查访张集馨在办理九江通商事宜上的失职问题 。曾氏借机以张集馨“畏葸无能、难资表率”疏劾革职,并要求体弱多病的按察使张敬修休致 。表面上,曾国藩此次奏参不过是公事公办,但实质上这是其对久难调和、多有掣肘的江西官场又一次杀鸡儆猴式的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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