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清知府, 真能搞到“十万雪花银”吗?

三年清知府, 真能搞到“十万雪花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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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装剧里,常能听到一句话,说的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表示当官的人即使不贪赃枉法,几年功夫,也足以搞到“十万雪花银”级别的巨量财富 。
这种说法,究竟是事实陈述,还是修辞夸张?
【三年清知府, 真能搞到“十万雪花银”吗?】在中国古代,地方官的俸禄不算高,但大多数时候,都能过上比较好的生活 。
汉代官员俸禄通常是“半谷半钱” 。地方官中,郡守属于高官,秩两千石(“石”的多少代表官秩大小),月俸为粟米120斛(1斛约合13.5千克)和1.6万钱;县令(管理万户以上大县)秩六百至一千石,县长(管理万户以下小县)秩三百石至五百石,比郡守差很多 。
进入唐代,官员俸禄扩展为四项,即禄米、俸料钱、职分田和禄力 。地方官层面上,州刺史分三等,为从三品、正四品上和正四品下;县令多达六等,最高的是京城所辖各县的县令,位在正五品上,最低的下县(千户以下的县)县令,不过是从七品下 。
唐代后期,藩镇常常自行加税,地方官俸禄增长很快,甚至有些“州刺史月俸至千缗” 。由此京官大都希望外放,薛邕由左丞贬为歙州刺史,家人竟然“恨降之晚” 。白居易在苏州刺史任上,有诗说,“十万户州尤觉贵,二千石禄敢言贫”,生活得相当富裕 。
官员俸禄在宋代有了一个重要变化,那就是从实物为主,转向为以钱币为主 。按《嘉佑禄令》的规定,州刺史的月俸是钱100贯、粟50石,以及职分田6~20顷;县令的月俸是钱10~30贯、粟3~5石,以及职分田4~6顷 。此外,朝廷还发给钱币、衣料、柴薪等补贴 。
对比唐宋官员俸禄,可以发现,到了北宋中后期,地方官的钱、粟收入都超过了唐代 。但是官员开支大,一人俸禄常常要养几十口人,有时候也不免困顿 。
到了电视剧中经常表现的明清时代,官员才开始“赚银子” 。
朱元璋实行“薄俸”政策,官员正俸仅有禄米一项,正四品的知府每月领米24石;从五品的知州每月领米14石;正七品的知县每月领米7.5石 。从粮食数量上看,明代地方官领的不比唐宋时期少,但事实上,禄米并不实发,其中相当一部分要折为宝钞、绢布或银两 。
按照规定,宝钞1贯折米1石,后来宝钞急剧贬值,有如废纸;绢布1匹折米13.3石,差不多是市價的10倍,将禄米折为宝钞和绢布发放,使官员俸禄大为缩水 。
明代中后期,官员俸禄折银发放,使官员的实际收入进一步下降 。朝廷按非市场价折算后,地方官的月薪是,知府白银5.17两、宝钞153贯;知州白银3.14两、宝钞83贯;县令白银2.29两、宝钞30贯,此外每人每月还可领禄米1石 。有学者按成化年间米价,即白银0.47两/石、宝钞94贯/石计算,可知知府、知州、县令每月实际收入分别是米13.6石、8.5石、6.1石,和法定的俸禄相比,缩水多至一半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