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作文的早上( 二 )


不是说不能这样写,而是说这样的写法解读很单一 。自由恋爱是好的,霸道家长是坏的 。勤劳勇敢是好的,阶级歧视是坏的 。但如果把所有的因为所以都去掉,心理活动都去掉,作者分析解释都去掉,只留下事件、行为和对白,我想这个故事也成立 。但是因为没有任何倾向性的判断,作者也没有输出自己的观点,那么读者根据事件行为和对白可能对故事得出多种解读,比如偷衣服骗老婆要不得,或者是牛才是真正的主角,或者是论原生家庭对子女的戕害,或者是婚姻带来的阶级跃迁等等等等 。不同的人会根据自己的人生经验,自己的性格特点,自行解读故事 。那么,这样的故事生命力也许会强大很多 。
通告带来的另外一个启示,是关于人们如何理解事实 。我相信每个欢呼胜利的人都认为自己手握事实,也都认为警方通告支持了自己的观点 。但是很明显,不可能是大家同时都对 。因此,哪怕是针对同样的一份事实陈述,人们各自得到的“事实”可能彼此并不相同 。因为各自认定的“事实”不同,得出的观点和结论也就可能彼此抵触 。所以,连事实这个字眼都落入了虚无中去,也许人和人之间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讨论的共同基础 。
所有的事实都要经过人的解读才能接受理解,而大家的解读方式并不相同 。这一群人能看出欺压,那一群人就能看出欺诈 。事实本身并不偏向欺压或者欺诈,而是人心里抱定了既有的观念,于是总能把事实裁剪出符合自己观念的模样 。如果是这样,有什么共同基础?有什么共同理解?有什么基本共识?有什么有效讨论?我觉得都可以打上一个问号 。
想来想去,我还是很羡慕小说家和剧作家 。他们生活在一个开放性的创作世界里,而我这样写短文的,则处在一个收敛性的世界里,收敛到最后还时常疑心自己的结论不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