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管理标准怎么写?( 七 )


印章审批时连同盖章文件办理手续 , 审批后申请人应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一并交印章管理员用印 , 不允许申请人自行用印 。
用印前 , 印章管理员应认真审核 , 明确用章的内容和目的 , 确认符合用章手续 , 并在用章登记簿上做好记录后 , 方可用章;凡无正当的审批手续 , 一律不予加盖公章 。公章应加盖在指定的盖印处 , 并确保印迹清晰 , 章印端正 。
公章管理员未经同意不得私自用印 , 不得在空白凭证或空白纸上加盖公章 。否则 , 将给予行政处分 , 且由此而造成的公司损失 , 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原则上不得将公司印章携带外出使用 , 如特殊情况应事先填写“借用印章申请单” , 详细说明用途及使用时间 , 经部门最高负责人签批、印章管辖部门最高负责人签批后 , 方可携带外出使用;且使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天 , 使用完毕应立即归还 , 印章保管员必须做好借用登记 , 归还后进行核销 。公章的保管
公司的公章统一由人力资源中心管辖;职衔章由本人保管;部门章由所属部门负责人保管;功能章由所属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保管 。印章管理员应做好印章各项事宜的记录工作 , 并对盖章文件必须做好保密工作 , 将所管理的印章名称、申报年月、保管人姓名等资料每季度汇总一次 , 备份呈递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公章应存放于安全牢固的箱、柜中 , 使用后要及时收存锁好 , 不得随意放置;公章要注意保养 , 防止碰损 , 保持印迹清晰 。损坏、丢失处理:
印章丢失后 , 必须立即书面写出报告 , 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 , 报人力资源中心登记 。人力资源中心应及时将报告呈总经理审批意见 , 由公司予以备案 , 须予以登报声明的由人力资源中心办理 。
公司按行政奖罚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 。使用部门提出重新刻制申请 , 并经审批、刻制 。公章的停用与废止
公章残旧、印迹不清或公司/部门更名需要更换印章 , 应及时提出申请重新刻制;新刻制的印章启用前必须将旧章交还人力资源中心 , 由人力资源中心进行销毁 。若公司/部门因撤消及其他原因停止使用印章 , 应上交人力资源中心 。封存 , 总经办收回废止的印章后 , 要发出该印章的停用或作废通告 。废止的印章由人力资源中心保存三年 , 在征得总经理同意后 , 进行销毁 。相关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