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铸造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如何写?( 六 )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 。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 , 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 , 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 , 报总经理批准 。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 , 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 。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 , 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 , 按旷工半天论处 。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 , 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 , 按旷工半天论处 。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 , 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
者 , 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 , 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 , 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
七、旷工半天者 , 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 , 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 , 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 , 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 , 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 , 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 , 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 , 6天以下者 , 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 , 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 , 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 , 予以辞退 。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
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 , 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 , 按旷工3天处理 。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 , 如有事请假的 , 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 , 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 , 视为旷工 , 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 , 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 , 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 , 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
助40元 。未经批准 , 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 , 如有空岗者 , 视为旷工 , 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 , 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