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合同如何写?( 二 )


3、未经甲方同意 , 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 , 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 , 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 , 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 , 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 , 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 , 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 , 与甲方无关 。如乙方的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 。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 包括手机、QQ等 , 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 。
7、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 , 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
8、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 。
9、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 , 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 , 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 。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个人、机构公布自身的隐私、立场、观点时 , 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
10、在合同期间 , 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
11、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 , 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
12、乙方如果因为不可抗力退出演艺事业 , 复出后应继续聘请甲方担任经纪人 , 除非甲方拒绝或因个人问题不能继续胜任 。
五、酬金、税费: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 , 应有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 。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 , 乙方同样在收取酬金后两周内主动支付甲方 。待甲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 , 乙方收取税后酬劳的30% , 剩余70%由甲方支配 , 该70%包括培养包装乙方演艺整体技能及团队制作费和甲方经纪人代理费 。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 , 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
2、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
3、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 ,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