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管理规章制度如何写?( 四 )


(1)设立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务必对备用金专款专用,不得出现占用、挪用备用金的状况 。
(2)财务部可对设有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盘点,盘点时财务人员和保管人一齐清点备用金,并填制备用金盘点表,双方签字确认 。
(3)在对备用金的盘点当中,如果发现备用金有被占用、挪用、短缺等状况,务必由保管人立即补上,有长款状况则要求保管人解释原因 。
(4)任何人不得对保管人提出借用备用金的要求,否则,财务部有权对此行为进行处罚 。
(5)如果备用金一向都发生短缺、占用、挪用等现象,我部有权对保管人进行经济及行政处罚(经济处罚是短缺、占用、挪用款的2—5倍 。行政处罚是口头、严重警告、最后警告等处罚) 。
(6)保管人在使用备用金时,可用贴合财务制度的单据到财务部报销,经过报销后到出纳处领取相应的报销金额 。
3、备用金的归还
(1)保管人因业务关系不需要可随时将备用金归还财务部,财务部开出收据给保管人以证明其已将备用金归还 。
(2)财务部在盘点备用金过程中,如发现保管人不需要备用金或备用金使用量不大,有权要求保管人在限期内归还部分或全部备用金 。

备用金管理规章制度如何写?


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行政效率,减少零星支出的审批次数,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备用金是公司内部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
第三条允许设备用金的部门:办公室、采购部、科研部、深圳分公司 。
第四条备用金限额:办公室3000元人民币(含食堂伙食费),采购部10000元人民币,科研部2000元人民币,深圳分公司10000元人民币 。
第五条备用金的用途:办公用品、市内交通费、差旅费、零星物品采购费用、邮政咨询费、其他日常零星支出 。备用金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用于私人挤占,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
第六条各部门对备用金实行专人管理,并把管理人员名单报公司财务备案 。备用金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办理借款手续;
(二)办理借出手续;
(三)办理报销手续;
(四)负责登记备查账目 。
第七条备用金借款 。各部门指定专人后,需要到财务部门办理备用金借款手续,借款人为部门,经办人为部门的备用金管理人 。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三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资料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经办人签字后,交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复审签字后的“借款单”交给公司出纳,出纳经复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