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小区管理规约怎么写?( 四 )


第三章 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十二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 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自律意识 , 不做违法违规、违反社会公德和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 。
2、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
3、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 遵守小区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
4、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时间缴交物业服务费、专项维修资金等费用 。
5、对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有意见 , 应当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反映 , 不得拒绝缴交物业服务费 。
6、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 ,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 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
7、房屋转让时 , 业主需在物业管理公司结清所有管理费用 。
8、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 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 互助友爱 , 和睦相处 , 共同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
9、与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 , 应告知对方遵守本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业主公约 。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约 , 物业管理公司可进行劝阻或责成其限期改正 , 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 , 应当负责赔偿 。逾期未改正的 , 物业管理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擅自装饰装修物业的 , 责成其补签协议;拒不补签协议的 , 可以责成装修人员撤离 。
2、在楼梯等共用通道摆放私人物品的 , 可以强制将该物品搬走 。
3、在公共场所乱写乱画 , 擅自张贴广告标语的 , 可以采取措施予以清除 , 所需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
4、违章装饰装修或乱搭乱建的 , 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劝阻 , 劝阻无效的 , 物业管理公司可暂时停止对违章户的水、电供应服务以使违章行为无法继续 , 拒绝违章施工人员、施工材料和工具等进入本小区 , 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
5、损害各类公共设备、设施、场地的 , 可以责成其负责修复 。拒不修复的 , 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修复 , 所需费用由违约业主承担 。
第十四条 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行为 , 包括不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等 , 可以依法追讨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规约于2018年4月3日公示15日 , 已经业主大会通过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