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介绍信怎么写?( 三 )


四、个人存档办理流程
第一步:本人持身份证到档案管理中心开具调函,领取相关表格,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出示本人书面委托书;第二步:持《人才流动商调函》、《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回原档案存放单位调出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近期表现及生育调查表”需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盖章并放入档案;存档人员填写《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封面及第一页内容;
第三步:将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一并交回档案管理中心,领取存档卡及存档合同,按规定交纳存档费(20元/人月) 。
注意:
1、人事档案务必于自原单位正式调出之日起30天内送到我中心办理存档手续 。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档案转存须知
一、单位委托存档转个人存档
委托存档人员与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应自解除关系起30日内,办理档案转存或转出手续 。程序如下:
1、委托存档单位出具统一格式的《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解除存档合同证明信》和《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聘用期内鉴定表》,并结清存档费;
2、本人持第1项中所列的两份材料、本人的存档凭证、身份证、原存档合同,到档案管理中心签订个人委托存档合同,交纳存档费 。
特别提示:
(1)转个人存档应本人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出具本人亲笔签字的书面委托书,并提交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3)非北京户籍存档人员与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其档案不得在北京市内调转或个人存档,须转回原籍人才服务机构,或变更委托存档单位重新签订存档合同 。
二、个人存档转单位委托存档
1、委托存档单位到档案管理中心领取一式三份《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单位在合同乙方盖章,存档人员本人在合同丙方签字;
2、单位人事负责人或存档人员持一式三份《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原个人存档卡、存档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存档期间应缴纳的存档费,到档案管理中心填写《存档人员改类、改号登记表》,办理转存手续 。
特别提示:
(2)应结清个人存档期间发生的费用后再办理转存手续 。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接收应届毕业生须知
一、接收手续:
1、接收本市生源应届毕业生:
委托存档单位如选定北京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由学校、接收单位和市人才档案中心签订三方协议书:
(1) 毕业生在学校领取《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2) 单位在用人单位栏填写意见并盖章;
(3) 市人才档案中心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学生将协议交回学校等待派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