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介绍信怎么写?( 四 )


2、接收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委托单位介绍信怎么写?】二、报到手续
毕业生在确认档案已转到档案管理中心后,办理存档时须带齐以下材料:
(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份(用人单位留存联);
(3)填写完整的存档表格及相关合同 。
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人事服务须知
一、委托存档人员要求出具有关证明的,应出示存档卡、存档人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单位委托存档的还应出示委托存档单位介绍信 。
二、市人才档案中心对存档人员档案中已记载材料可按规定对外出具证明 。未记载的特殊情况需要证明的,本人或单位应提供与所办内容相符的材料后,视情况对外证明 。
三、委托存档的单位和个人应按时交纳档案管理费,如未按时交费的,需补齐费用后方可提供服务 。
四、市人才档案中心不具备管理存档人员子女户口的条件,为避免已落户人员生育子女后落户的困扰,请在申请生育服务证前,将本人集体户口从市人才档案中心迁出 。存档人员与用人单位结束聘用关系时,应要求单位出具本人工作期间及表现的证明,证明需入本人档案 。
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办理养老保险工龄审定须知
一、存档人员首次参加养老保险时,应进行交费前工龄审定,已在原单位上过养老保险的存档人员,工龄审定应由原单位负责 。
二、在我中心社保部参加养老保险的存档人员,工龄审定由档案管理中心统一办理,在其它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参加保险需由档案管理中心审定工龄的应提交下列材料:1 、单位介绍信及存档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时间证明;2 、存档卡;
3 、空白的《北京市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前连续工龄审定表》每人 1 份 。
三、工龄审定后,审批表应归入本人档案,用表单位或本人需到档案科办理借用手续,用毕后及时归还 。
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档案工资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中心对存档人员档案工资按下列办法管理:
一、档案工资管理的原则及范围2 、档案管理中心主要是对存放人事档案并保留公职身份的存档人员的档案工资进行管理 。3 、档案管理中心对无公职身份的存档人员的档案工资,保留原状态,不负责进行变动 。
二、档案工资的日常管理及晋升1 、档案管理中心对存档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调整档案工资时,档案管理中心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先核定其档案工资,然后在核定的基础上再进行档案工资调整 。2 、军队转业后直接存档的人员,档案管理中心负责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核定档案工资 。核定后的工资从转入地方之日起执行 。3 、国家统一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和见习期满后定级工资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