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索赔|高速公路施工索赔实务

公路工程索赔(高速公路施工索赔实务)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 浙江宁波315000
摘要:目前 , 公路投资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 , 尤其是高速公路PPP项目开展 , 律师参与全过程造价将会成为显得尤为重要 , 高速公路施工索赔实务将弥足珍贵 。本文通过具体的案例 , 探讨高速公路索赔的成因、特点、处理 , 共同努力提升律师处理公路行业索赔处理水平 。
关键词:高速公路 索赔 处理
由于高速公路是带状物 , 索赔多发 , 对控制项目投资尤为关键 , 处理时索赔可参照案例极少 , 笔者以专业律师和造价师的视角 , 从高速公路索赔的成因、特点、结合具体案例探讨索赔处理 。
一、高速公路索赔成因高速公路一般长几十公里 , 是个带状物 , 与地方道路、铁路、河流交叉干扰较多、受征地拆迁、国家政策、设计深度 , 合同文件的不严密等因素影响 , 大幅度增加造价 , 施工无力承担 , 故此造成索赔较多 。本案例系有设计方案安全评价不通过被政府部门责令暂停施工 。
二、高速公路索赔的特点高速公路索赔 , 因高速公路投资额大 , 一个合同段中标价为3亿元人民币很常见 , 因此 , 索赔的特点具有细目多、金额高、定性难、定价可参照标准少 , 争议大 。
三、高速公路索赔的认定处理3.1背景介绍
宁波A高速公路第B合同段X互通 , 设计为菱形+Y 型的互通形式 , 主线全部为高架桥 , 匝道及互通被交线以路基为主 , 有匝道收费站4处 。根据省公安厅及市交警支队意见 , 结合项目安全性评价有关结果 , 会议原则同意在不影响主线工程的基础上 , 可以对X互通进行优化调整 。驻地办据此下发工程暂时停工指令JC-002号 , 明确暂停A3、D、F1、G1、G2、H、F、L、O、N匝道及相关路基、软基施工 , 被交线保通方案中自OK0+700宁波方向暂停施工 。据此 , 承包人提出上述事件引起的工地看护、临时设施投入、剩余材料(半成品)损失、周转材料停滞、人员及机械设备停滞、等方面损失进行上报 , 共计约7885150元 。
3.2索赔的认定处理
3.2.1索赔理由
因暂停工 , 造成了承包人机械、设备、人员无法向关键线路转移形成闲置 , 依据合同第40.1条、53.1、53.2、53.3的约定索赔理由成立 。这一块如诉状中事实与理由 , 需要找准请求权的基础 。索赔的理由如果不成立如同案件诉请的事实理由不能成立一样 , 其结果驳回诉请 , 根本谈不上损失的认定问题 。
索赔理由成立与否 , 关键看两点 , 这两点缺一不可:一是承包人投标时报价基础或条件发生改变;二是这种改变并非是承包人原因或过错所致 , 也不属于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 。
3.2.2费用认定理由及依据 。
费用的认定时应当遵循证据的三性原则 , 涉百思特网及数量和费用计算标准问题 。数量方面 , 人工、机械的闲置数量由监理会同发包方现场确认为准 , 对材料、半成品要注意核查质量是否合格 , 数量以现场监理和发包方清点为准 。如果监理和发包方拒绝清点 , 则需要进行工地现状公正 , 进行证据保全 。计算标准问题 , 原则应当和原施工约定计算标准和报价水平一致 。具体如下:
(1)工地看护费用
因停滞期间人员闲置费用已考虑 , 故此项费用不予重复考虑 。
(2)临时设施投入损失751149元 。
承包人已完成的桥梁区平整清理、钻机平台的填筑、水中桩排架 , 费用客观上已经发生原本包含在桩基等综合单价中不单独计量支付 , 因钻孔桩取消 , 该笔费用无法计回 , 应予以补偿 。其中:
①钻机平台回填4902 m347.12元/m3=230982元 。
②桥梁区域清理:10986m2 , 10986 m21元/m2=10986元 。(清单单价);
③水中施工围堰共:7359m3(长240m) , 7359m347.12元/m3=346800元 。
④经驻地办现场确认水中平台共927.3m2218.89元/m380%(考虑到平台未完全搭完 , 经与承包人、驻地等多方商定按80%计)=162381元 。
(3)材料、半成品损失269890元 。
①半成品桩基:半成品钻孔灌注桩成孔及回填费用共计为:18707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