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政府第375号令( 十 )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调整
新《办法》调整了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同时明确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这两种补助金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作出调整:五级伤残由之前的18个月工资提高至22个月(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六级伤残从16个月工资调整到18个月,七级从14个月调整到12个月,八级从12个月调整到10个月,九级是10个月调整到8个月,十级从8个月调整到6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规定为:五级伤残34个月,六级28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6个月,九级12个月,十级8个月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明确为:五级伤残为34个月工资,六级伤残为28个月,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6个月,九级伤残为12个月,十级伤残为8个月 。另外,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的,可享受全额补助金;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补助金递减20%;不足1年的,只可享受10%的补助金 。例如,男性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55岁及以下工伤职工才可享受全额补助 。
3、社保行政部门也可认定工伤
新《办法》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
上下班途中受伤,工伤保险将现行支付 。新《办法》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相关问答
一、湖北企业如何缴纳单工伤保险?
【答】可以单独交工伤保险 。
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给人力资源局:
1、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
2、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 。
3、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
单位参保缴费之后如果有人员变动应在每月截止日期之前将变动人内员名单送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员工初次参保缴费的次月新容发生的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注意在缴费之前发生的工伤和初次缴费的当月发生的工伤不在工伤保险待遇范围之内 。
二、湖北个体户可以为员工买工伤保险吗?
【答】如果你是开公司的,你可以先在诸如养老,失业等各个社保机构进行开户登记,然后按月报你的单位人员,进行专缴纳保险就可以了 。
你如果不是公司的话,如果要给员工缴纳保险的话,可以在人才中心这样的中介机构,以个人的名义让人家帮着代缴纳社会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