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 参考15份(13)


5、对急用料附件供应商的临时采购,必须做到先入库、后出库,对于附近供应商送的配件,必须见到料单再收配件,违者按该料的出库价处罚所有操作者 。
6、对外单位来借、调材料配件,一律按出库价开单结算,私人必须现金支付 。
7、横向件的发放应严格按厂的规定执行,否则每次按该件的出库价罚款 。
8、对客户结算,若为人为因素造成差错的,将对负责人处以每次20元的罚款 。
9、对客户所需的十分用件,需将客户的单位、车号、联络电话等记录在册,以备到料后通知客户,避免造成材料的积压 。
设备管理规定
1、全厂设备、机具落实到具体职责人,由专人负责清洁、保养 。精密设备由专人负责操作 。设备不坚持清洁 。
2、购置新设备,要坚持技术领先、经济实用的原则,同时了解和购置市场上的汽修新机具,提高我厂装备水平 。
3、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及时向厂领导反映,以便联系厂家修理
4、举升器、小吊车、压力机等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凡超负荷,损坏设备的,按处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罚 。
5、空压机在厂内不需要供应压缩空气时,必须停机,在工作中确保不缺冷却水,润滑油及时添加和更换,冬季及时排放冷却水 。
6、厂设备管理岗,搞好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设备的检验,负责压力表、安全阀的按时送检工作 。
7、厂设备管理岗,做好设备档案、资料、台帐的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每台设备的运转记录情景,填报处技术管理科要求的各式报表 。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 九: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资料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经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资料,并告知托修方 。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 。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