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北小微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政策认定标准公布( 四 )


第四步 , 省级科技管理部门为入库企业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
同时 , 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评价需要按年进行 , 已入库企业应在每年3月底前通过服务平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中的信息进行更新 , 并对本企业是否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进行自主评价 , 仍符合条件的 , 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按《评价办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程序办理 。
(五)已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变化的怎么处理?
答:根据《评价办法》规定 , 已入库企业发生更名或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具备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的 , 应在三个月内通过服务平台填报变化情况 。
(六)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撤销有哪几种情形?
答:根据《评价办法》规定 , 已入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撤销其行为发生年度登记编号并在服务平台上公告:
1、企业发生重大变化 , 不再符合《评价办法》第二章规定条件的;
【2021湖北小微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政策认定标准公布】2、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3、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的;
4、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5、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未按期更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信息的 。
(七)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怎么办理?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总局公告第76号)和《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法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第1号) , 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提高扣除比例优惠不需要审批 , 直接办理税收优惠备案享受优惠 。
同时 , 根据《公告》规定 , 科技型中小企业办理税收优惠备案时 , 应将按照《评价办法》取得的相应年度登记编号填入《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具有相关资格的批准文件(证书)及文号(编号)”栏次 。
(八)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时间期限吗?
答:根据《公告》规定 , 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2021年一 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享受相关优惠 。
三、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问答
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问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21〕39号 , 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 以下简称《公告》)编写 。